福州新闻网讯 客户不主动要求验货,事后货物出了问题,物流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。10日,在新店镇一家工厂工作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,他在托运货物时遇上货物受损的情况,但物流公司称事先没验过货,不肯承担责任。
托运货物损坏 物流公司拒赔
据李先生介绍,3月7日,他通过晋安区后屿路超捷物流公司,寄送42张训练桌到泉州。8日,他接到泉州客户的电话,称寄过来的桌子有一大半都是损坏的。客户不肯签收,要求退货。9日,李先生派人到泉州了解情况并与客户协商,最终只能将货物全部运回。
10日,李先生接到物流公司的电话,称受损的桌子已运回福州,要他去接收并支付返程运费。“好好的桌子,送到泉州就损坏了一大半,我没要他们赔钱,他们反而要收运费。”李先生到物流公司与对方理论,对方却再三强调货物损坏与他们无关。
记者在现场看到,李先生托运的桌子还放在货车上。桌子的支撑架都不同程度凹损变形,表面黑漆还有部分脱落。物流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,李先生自行将货物运到公司。当时的监控录像显示,这批桌子装车时,物流公司并没有进行检查,而是由双方一起将桌子装上货车。
“他说是我们运输过程中损坏了桌子,那他送货到我们这里时是否已发生损坏,谁又能说得清呢?”物流公司认为,货物是在哪里受损无法确定,因此他们不应承担责任。物流公司还称,他们向来不查验顾客托运的货物,一般只看外包装是否完好,如果外包装在运输中受损,他们会承担相应责任。
验货多是走过场 出现纠纷难追责
李先生认为,不论是寄货方还是物流企业,都应该重视事前的验货程序。
记者了解到,今年2月28日,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,要求快递企业执行开箱验货的规定,防止一些危险品通过这一渠道流入市场。记者随机在后屿路几家物流公司询问托运情况,商家们都表示,只要看外包装即可,至于里面托运的是什么货物,一般都以“涉及客户隐私”为由,不执行开箱验货的规定。事实上,确实也有一些市民不愿事前开箱验货。只有顾客明确提出验货的要求,物流公司才会执行新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