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整车物流公司 湖南新增4县市试点实施“药品零加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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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价100元的药,医院加价15元用于医生的工资,体制不当造成开大处方、用贵药、多用药、看病难的局面。如今,这种“以药养医”的弊病将逐渐被革除。
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湖南省深化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》(以下简称《医改任务》)明确,启动实施宁乡县等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,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,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、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。
取消了药品加成,转而提高医疗技术费,病人药费变少,手术费升高,会不会同样造成看病贵呢?对此,卫生部门专家及先期展开公立医院试点的浏阳市实践都表明,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不会增加。
新增4县市试点实施“药品零加成”
案例:同一种药,同一个厂家,同一个规格,医院的价格竟是药店价格的三倍多。广州市民杨伯2011年5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,在广医三院买的别嘌醇片要22.08元,而同一种药在药店只卖6.9元。院方表示,医院是按省药品阳光采购招标价来定价的,可加上15%的加成,并未违规。
规定:湖南2012年就开始在浏阳市、茶陵县、炎陵县等8个县市开展第一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,重点破冰“以药养医”,试点医院必须取消药品加成收入。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,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。《医改任务》提出,继续推进浏阳市等第一批试点,启动实施宁乡县等第二批试点。记者从国家卫计委查询得知,湖南第二批试点县市有4个,分别是宁乡县、醴陵市、株洲县、攸县。《医改任务》还提出,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,提高诊疗、手术、护理、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,降低药品和高值耗材价格,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、治疗价格,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。
解读: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取消15%的药品加成后,医院没有了来自药品的利润,过往存在的开大处方、过度医疗的项目费用就会降低,而新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又可以通过医保、新农合等方式予以报销,因此就医费用不会升高,只会降低。
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
案例:长沙市民何女士肠胃不适持续了将近一周,在老家株洲看病吃药未见明显好转,她9月1日到长沙市某医院问诊治疗。医生说,只认本医院开的检查单。无奈之下,何女士只能又掏了一千多元钱重新做了一套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胃肠的钡餐透视等项目的检查。“最后得出的结论和株洲医院给的一样,急性肠胃炎。”实际上,何女士的遭遇是目前医疗界普遍存在的问题,医院的检查没有实现结果互认,重复的费用全由患者买单。此外,不少药与医生开处方挂钩,只能在医院开药,不能从药房买到。
规定:《医改任务》明确,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,严禁向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,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、工资等收入与药品、医疗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,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。
解读: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3月26日下发了《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》,就提到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,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,将医院的公益性质、运行效率、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,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、财政补助、工资水平等挂钩,并向社会公开。
[地方试点]
浏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:增加的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
作为第一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,浏阳市从2013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,至今已经一年过半。这一年半以来,浏阳市从取消药品加成、合理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、降低设备检查费用等方面入手,着力破解“以药养医”体制。
据浏阳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,浏阳市“医改”进行以来,医院全部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取消原本的药品15%加成政策,并按照浏阳市政府相关改革文件规定,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%以内。
“以药养医”取消后医院和医生收入缺口如何弥补?浏阳市的做法是适当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。比如诊查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护理费、中医治疗费、妇幼保健服务费等。但是,这部分服务价格的提高不能超过2011年医院药品加成收入的80%。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了,“看病贵”的问题是否依然没有解决?对此,浏阳市将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用增加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,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。还有20%的收入缺口怎么办?浏阳市选择通过医院自行消化和增加财政投入予以补偿。
与此同时,公立医院还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,CT、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降幅不低于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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