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至石家庄物流公司 有一种收费叫高速公路超时费 被要求缴纳38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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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北的高先生因身体不适在高速路服务区睡了一觉,第二天下高速路时被要求缴纳385元的“超时费”。这一消息引发网友热议,有网友大呼“收费堪比三星级酒店”。
法律界人士称河北高速管理方涉嫌滥用权力收费。记者则从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,只要车辆没有逃费,即使是超时了,也不会被收取“超时费”。
回放 睡了一觉,多交了385元
当晚8点,高先生从河北鹿泉走高速回石家庄行唐老家。夜里10点多,在石家庄服务区,高先生感觉身体有点不舒服,吃了点药以后就在车上睡着了。等高先生醒过来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8点多了。这时候距离他上高速已经过去了12个小时。
当高先生准备从行唐南出口下高速的时候,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高先生,由于他在高速路上停留的时间超过了12小时,因此在本来只需40元的高速费之外,还必须缴纳385元的“超时费”才能下高速。
对此,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解释说,《河北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记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里明确规定了,在河北省境内的路段内出入站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车辆都算作“超时车”,的确是要收取一笔费用的。收取“超时费”是为了防止有的司机“换卡逃费”。
网议被默认的“换卡逃费”?
此消息一在网上爆出,立即引发网友热议。
网友“最后的铁匠”质疑,如果司机们跑长途累了,想睡一会却要掏超时费,这是要逼着司机疲劳驾驶吗?司机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票据,难道就被默认了“换卡逃费”的嫌疑了?
北京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劲松(微博)质疑河北高速管理方涉嫌滥用权力收费。他说,国内没有相应法律规定,在高速路服务区休息超过12个小时要收超时费,“(此举)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”
落地“只要没逃费,就不收超时费”
记者从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,虽然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设有自动超时提醒,但只要司机不存在逃费等违法违规行为,即便司机超时了,也不会被收取超时费。
省高管局养护收费处相关人士介绍,湖南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时间设置的时速是很低的,是以30公里/小时计算。比如长沙到衡阳,如果是200公里,按30公里/小时时速计算,若司机行驶时间超过了7小时以上,那就属于“超时车”,因此在下高速出收费站时,收费系统就会发出提醒。“提醒收费员了解司机超出正常行驶时间的原因,比如是修车,还是堵车,又或者是在服务区住宿等。”若是因堵车所致,收费员很容易知道;如果是修车或是住宿了,司机可以出示相关票据证明;若没有票据,收费站会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进行确认。经过高速管理方调查,没发现车辆逃费证据的,只按实际通行费收取。